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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铁西区中小学教学楼防水维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四川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四川
源发布时间:2024-09-18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代理联系人:******[查看]
代理联系电话:******[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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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小学教学楼防水维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9-14 至 2024-09-23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撰写人: 陈萍萍
   ******小学教学楼防水维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303-00028 ******小学教学楼防水维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评分细则“技术部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评分项总分为8分”现更正“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评分项总分为10分”
2.原评分细则“技术部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评分项,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一般,治安保卫管理计划一般,得6分”,现更正为“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一般,治安保卫管理计划一般,得3分”。
3.原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9月 14 日 08时00分至2024年9月19 日17时00分”现更正为“2024年9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9月23 日17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以最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8日 15时0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6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PDF或者压缩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应于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有限公司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8、本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9、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教育局 地  址: 鞍山市铁西区九道街23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2-5丘号177幢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萍萍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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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小学教学楼防水维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9-14 至 2024-09-23
撰写单位: ******有限公司 撰写人: 陈萍萍
   ******小学教学楼防水维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303-00028 ******小学教学楼防水维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评分细则“技术部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评分项总分为8分”现更正“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措施评分项总分为10分”
2.原评分细则“技术部分,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评分项,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一般,治安保卫管理计划一般,得6分”,现更正为“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一般,治安保卫管理计划一般,得3分”。
3.原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9月 14 日 08时00分至2024年9月19 日17时00分”现更正为“2024年9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9月23 日17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以最新上传的采购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8日 15时08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暂定为60分钟),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3、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PDF或者压缩文件)[介质形式(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应于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备份文件制作要求:
(1)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
(2)备份文件名******有限公司01)
(3)备份文件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加密备份文件。逾期发送(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或未进行加密造成投标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发送的电子邮件正文中需注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手机号码。”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评审过程中因非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或电子评标(评审)无法正常进行的,经平台运维服务机构鉴定,上报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分类进行处理。其中:
(1)接收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出现上述情形影响供应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但不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2)接受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出现上述情形但短时间可以消除的,应当延长评审时间,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可使用备份文件进行评审;
(3)出现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6、启用备份文件应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未到场,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系统恢复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将备份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并将储存备份文件的介质与采购档案一并存档。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
7、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8、本公告同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如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
9、本项目无报名环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争性磋商会议时间及本项目的相关事宜是否有变化,请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教育局 地  址: 鞍山市铁西区九道街23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2-5丘号177幢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萍萍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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