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联评联审技术审查咨询服务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TDZB-2024--3036
项目名称:2024年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联评联审技术审查咨询服务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服务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联评联审技术审查咨询服务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3年11月至今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款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款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提供2023年1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
(8)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独立法人。若联合体投标时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时间: 2024年11月22日至 2024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 12:00:00,下午 12:00:00至 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zcdservice/zcd/shanxi/);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名称:******建设局(本级)
地址:西安市雁塔南路300-9号A座西安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明光路177号中建财智广场5号楼501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工
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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