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中华路西、滨海大道南)。
2.2 项目建设规模:主要为1500万吨/年炼油、165万吨/年乙烯、200万吨/年对二甲苯等,下游规划有乙烯和丙烯产品链、精细化工产品链等。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集团股东方借调人员),新增定编人员按月投保。预估投保人数不超过定编人数,2025年暂定编人数为2907人。 保障内容: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并保持良好的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b.投标人须持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保险公司分公司,须具有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相关证明件的扫描件) (2)财务要求:不要求。******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中查询投标人公司名称并提交查询截图。(评审时现场查验核实)。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投************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c. 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d.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质,不要求。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30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5年05月08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3 技术资料类别:无图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1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有限公司2号楼208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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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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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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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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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魏凤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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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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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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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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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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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学院南路62号院1号楼6层(601-605室)、9层(903-9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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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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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杜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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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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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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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8.投诉/异议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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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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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魏凤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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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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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