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景德镇海关2025年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3-10-04A-2025-D-E03572
项目名称:景德镇海关2025年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475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475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元) | 服务期限 |
景德镇海关2025年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 1项 | 475000.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说明:
1.本项目具体采购需求内容、详细技术规范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2.投标人必须对全部货物及配套服务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置的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④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③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如国家有关规定调整相关网站信息查询渠道的,以最新渠道查询结果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5)已按要求办理登记并成功获取本招标文件。
6) 投标人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0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
方式: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5年3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瓷都大道93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景德镇海关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我司可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和纸质招标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获取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电子采购文件通过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凡有意参与响应的潜在响应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完成供应商注册、本项目的报名、文件的购买与下载。供应商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响应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响应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费用支付方式(三选一):① 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 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采购文件。
******银行账号:************572(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
购买采购文件的电子发票请供应商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登录后自行下载打印。
2)纸质采购文件,请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司现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联系人:毛初鹏/******)领取,采购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景德镇海关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瓷都大道930号
联系方式:龚先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红谷中大道1568号汉港凯旋中心19楼1912室
联系方式:毛初鹏(邮箱:******@139.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热门:毛初鹏、徐逸、喻成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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